前陣子送一份空運押匯文件到永豐國外部,事前特別交待我的forwarder要注意銀行對空運提單的要求,然而還是被銀行call回去換AWB。雖然麻煩,但也解開我心中的一個謎團,日後可以用此經驗向我的國外供應商說明為何它被扣瑕疵。
先來看一下我送去永豐的AWB,請注意右下方,有2道紅線和2個藍框:
我請教了國外部審單的小姐,她表示,若文件用了OR,那麼銀行會無法確定是shipper? 還是 carrier? 還是its agent. 這樣子的署名抬頭是不合銀行審單規範的,所以送到國外去,可能會被開狀行扣瑕疵,但不會拒付。不過,瑕疵費至少也要美金70元,能夠事前知道也是好事啊~ 我便打電話請forwarder抽空過去永豐國外部一趟去修改文件。
Forwarder則回我說,她可以過去,不過她做這一行有10年了,還沒有客戶反應這件事。言下之意好像她不太相信吶~ 我便跟她說之前敝司國外供應商送押匯文件(到單) 給華南,就被扣了瑕疵,當時華銀匯款給國外,附註的瑕疵就是指運送人不明,當時我和供應商都不明就理...
我也很謝謝永豐國外部的審單小姐,她們每一次都很熱心的打來提醒押匯文件在哪裡有瑕疵,我一向都是全力配合更正文件,畢竟製造業利潤低,能省到瑕疵費也是一件好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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